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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及相关司局2016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学改革创新,着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拟组织开展2016年“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教育改革与发展。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最新理念、信息技术对高等教育的影响以及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内容,把握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形势,增强教师的使命意识与责任感,促进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创新发展。
2.教学理念与方法。学习高等教育教学的理念、策略与方法,了解本科教学改革创新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启示,掌握创新创业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的教学技能,全面提升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教学管理与评价。围绕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务、课堂教学的变革与实践、教学评价的策略与方法、大学生学习特点与心理辅导等内容,加强教师对教学质量监控的认识,提高课堂管理能力,促进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
4.职业规划与发展。熟悉教师职业发展的理念与方式,掌握教师职业发展的规律与路径,增强教师职业发展的责任与素养,借鉴国内外教师发展相关经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培训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含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包括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相关领导等)。
三、培训时间
2016年6月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至9月30日,报名期间可随时开班,网络学习时长为3个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高校填写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商定具体开班时间及相关事宜。
四、培训形式
依托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通过课程学习、主题研讨、专家在线集中辅导、学习成果撰写等形式,开展远程网络培训。参训学员注册登录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通过绑定“学习卡”有组织地在线自主学习。
培训结束后,成绩合格的学员将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的“学时证明”,可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及档案。
五、组织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统筹安排培训,也可以高校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高校可独立成班,建立培训管理团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培训活动,每班原则上不少于30人。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课程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学时证明等费用)200元/人。费用以高校为单位按下列账号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08801215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华、马远东
电 话:010-69225042、69248888-3351
邮 箱:F2008@vip.163.com
传 真:010-69249580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1:“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课程表
附件2:“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报名表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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