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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党支部2022年11月学习任务和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2-11-14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对11月份各党支部(党总支)学习任务和工作安排进行统一布置。各党支部(党总支)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适当开展自选活动。同时,各部门要以学习任务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并规范记录。

一、学习任务

1.党的二十大报告;

2.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闭幕会时的重要讲话;

5.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6.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7.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

8.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9.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全省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精神;

10.《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学习笔记本》等二十大精神学习书籍;

11.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有关内容;

12.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任务。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

1.各党支部(党总支)按照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举措和任务清单,认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

2.每名党员、干部至少撰写2篇学习心得体会;

3.院领导参加一次所在支部集中研讨,并为支部上一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课;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做好第四季度上党课工作;相关课件、讲稿、新闻稿等及时报至院组织人事处;

4.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院党委部署要求,及时完成规定学习任务。赴各党支部、帮扶联系点、结对共建社区、企业、学生班级宿舍等结合宣讲进行调研,并于11月底前形成支部调研报告,相关调研报告报至院组织人事处。

(二)日常工作

1.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拟于11月中旬开班,请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做好组织、对接等工作;

2.各学生党支部在11月中旬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按照省直工委相关工作提示做好提出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建议数;

4.完成11月份党费收缴工作。

附件:

学院各党支部(党总支)学习资料(2022年11月份).doc

院组织人事处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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